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依法根治欠薪总体目标,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和机制,构建了涵盖源头预防、动态监管、事后惩戒全过程的欠薪治理体系。全文共64条,为更好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帮助大家理解这一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重要行政法规,我们筛选出与企业最为相关的一些问题解答,希望每个人能常记于心。
1、《条例》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2、《条例》所称的工资是什么?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3、《条例》规定了农民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4、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哪些救济渠道?
《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5、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当坚持哪些工作要求?
《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6、农民工的工资能否以实物等形式发放?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7、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采取哪些救济途径?
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具体由谁负责?
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9、《条例》对工资支付台账保存时间有何规定?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10、其他人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以怎么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