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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资管理部:553份
  • 财务资产部:256份
  • 物资采购部:618份
  • 党群工作部:414份
  • 市场营销部:458份
  • 综合管理部:504份
  • 其他部门: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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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综合管理部      发布者:综合部     时间:2020-05-29     点击:17次
彬长分公司对外协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协作管理,建立畅通无阻的对外协作联系渠道,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协作是指公司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联络沟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协作工作。

第二章 协作沟通原则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在对外协作工作中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情绪平和

在对外协作时不能带有任何可能损害协作效果的情绪(包括愤怒、抱怨、讨好、过度兴奋等)。

(二)积极正向

在对外协作沟通时永远保持理解、支持、改进的心态,不使用负面的语言。

(三)正直真诚

在对外协作时要坚持尊重事实、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制度的原则,不能拿原则作交易,不说假话。

 

第三章 部门协作分工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作沟通工作。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文件收发及活动通知、活动配合、人员岗位管理、薪资待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等方面协作工作;物资管理部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经营方面协作工作;财务资产部负责做好与各方面财务协作工作;党群工作部负责做好与上级单位党、纪、工、团方面的协作工作;物资采购部负责做好与供应商和客户物资采购、供应服务的协作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业务协作只限于本部门对接单位,如与其他部门对接单位联系应与该部门先进行沟通,避免工作重复或工作失误。

第四章 与政府部门协作规定

第八条 公司与政府部门协作联系要以国家利益为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接受政府的管理为原则,做到反应迅速、积极主动、以礼相待、以诚相待。

第九条 公司与政府部门协作联系应由公司指定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协作,各部门不得以部门或个人名义与政府各部门协作联系相关业务。

第十条 公司指定的协作部门要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熟悉政府机构设置,协作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综合部负责做好与政府部门协作联系方面工作的服务、接待工作。

第五章 与上级单位和客户协作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上级单位包括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与上级单位或客户联络沟通时要以信息准确、及时为原则,保证协作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向上级单位或客户报送的报表、数据要做到格式统一、行文规范、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向上级单位或客户报送。

第十五条 与上级单位或客户各项活动的协作配合,综合部要做到有准备、有安排、有紧急情况预防与处理,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第六章 与供应商协作规定

第十六条 业务部门应建立详细、准确的供应商企业名录,完善物资供应厂商管理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与供应厂商协作要以诚信为本、互利双赢为原则,以良好的沟通、服务态度建立优质的供应体系。

第十八条 业务部门与供应厂商协作所收发的文书、供货信息应由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或借出。

第十九条 业务商函的发送要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综合部加盖公司公章并登记后方可给供应厂商传送。

 

第七章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彬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