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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党群工作部      发布者:     时间:2020-09-01     点击:21次
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彬长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科技创新步伐,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选奖励对象是:在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取得优秀技术成果的个人和集体。

    第三条  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成果的科技水平、技术难度、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准确、科学的评价。

    第四条  公司工会和相关部门联合设立职工科技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负责受理成果申报等日常工作;负责邀请有关机构和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成果,可以申报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奖:

    (一)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

    (二)在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具有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六)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起到显著作用的。

    第六条  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每年评选一次,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奖项可以空缺)。公司工会负责向上级推荐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第七条  推荐评选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程序是:成果完成者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工会初审,公司工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  申报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奖,须由申请者填写《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彬长分公司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登记表》,并提交与成果相关文字说明材料。

    第九条  两人或两个集体以上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者提出申请。

第十条  公司工会向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获得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剽窃、侵夺他人技术成果,撤销其奖励。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