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避免更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分公司范围内发生及涉及本公司人员的安全、交通、消防、治安、其它事故,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
第三条 等级划分
序号 | 事故名称 | C级 | B级 | A级 | 备注 |
1 | 工伤 | 轻伤 | 重伤 | 死亡 | |
2 | 消防 | 初期火情 | 中期火灾可控制 | 严重火灾无法控制 | |
3 | 治安 | 一般治安事件(造成人员轻伤) | 重大治安事件(造成人员重伤) | 特大治安事件(造成人员死亡) | |
4 | 交通 | 分公司公务车辆轻度受损及一般违章处罚,费用在2000元以下。 | ①公务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轻伤或车辆受损,涉及费用2000元以上;②员工私家车交通事故致使员工轻伤。 | ①公务车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毁、人员重伤或死亡;②员工私家车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 | |
5 | 自然灾害 | 停止作业30分钟以内 | 停止作业30分钟到3小时 | 停止作业3小时以上 | 洪水、地震等天气原因造成 |
6 | 作业 | 停止作业1小时以内 | 停止作业1~3小时 | 停止作业3小时以上 | 设备原因造成 |
7 | 质量 | 单一发生质量问题,工序或本部门有能力处理 | 发生批量不良、部门或通过部门之间协调可以处理 | 发生批量不良或重大质量事故 | 物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批量不良 |
8 | 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 | 轻度中毒、中暑 | 3-5人明显的、较严重的食物中毒或其它中毒症状 | 5人以上严重的食物中毒或其它中毒症状;疑似或确认传染病。 | 《传染病法》规定的传染病 |
9 | 紧急情况 | 部门负责人关注的情况 | 需部门负责人随时关注或政府提示关注的情况 | 需要分公司成立专项指挥部关注、处理或政府要求分公司领导随时关注的情况 | 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需要监控的情况 |
10 | 环保事故 | 部门负责人关注的情况 | 需部门负责人随时关注或分公司巡查发现情况 | 需要分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处理或集团公司要求随时关注的情况 | 重点监督化工类物资、各类作业车辆、柴油装卸 |
第四条 事故、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C级事故、紧急情况
由事故、紧急情况发生的现场人员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B级事故、紧急情况
由事故、紧急情况发生的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综合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
(三)A级事故、紧急情况
由事故、紧急情况发生的现场人员逐级上报,对事故进行处理,主管部门调动分公司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快速处理,通知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并立即向分公司领导报告、请示。
事故应分别立即通过119、110、120报警,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告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 职权、责任
(一)综合部具有采取处理事故、紧急情况临时措施的指挥权限,B级以上事故、紧急情况发生时,综合部在采取及时应对措施的同时,汇集情况信息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根据相关部门领导的建议和公司领导的指示协调指挥;
(二)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处理事故、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抢救、抢修、抢险、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的责任;
(三)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制定与此管理规定不相抵触的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大型作业、停电、救护、治安消防等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并报综合部备案;
(四)综合部有责任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各部门将节假日期间的部门值班表报往综合部门,以备紧急联络;
(六)各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任何时间都应保证通信畅通。当B级以上事故、紧急情况发生后1小时内,部门经理无法被联络到者被视为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