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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西安分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19-10-16     点击:21次
采购中心物资出入库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资的出入库管理、降低库存,完善和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结合采购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物资出入库办理严格按照物资采供系统(SAP)出入库流程办理。

第二条 入库时应具备合同(协议)、进项发票及使用单位出具的《陕煤化集团大宗物资验收回执单》,业务人员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项目无误后,方可入库,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条 物资出库时业务员需对出库单上的收货单位名称、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和金额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

第四条 各类物资的出库,原则上实行“一进一出、零库存”管理的原则,当月入库的物资务必当月进行出库。

第五条 业务员根据出库单及开具至核算中心开具发票,发票开出五日内需送到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