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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资产部:112份
  • 物资管理部:307份
  • 综合管理部:143份
  • 党群工作部:144份
  • 市场营销部:208份
  • 物资采购部:425份
  • 工会: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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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物资管理部      发布者:物资管理部 刘悦     时间:2020-12-19     点击:24次
关于2020年年度物资盘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物资盘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站库: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优化储备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全面、准确掌握各站库库存物资基本情况和结构,确保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现将年度物资盘点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盘点范围(账务类别)

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账内库存、账外库存)、待验物资。

二、盘点方式:

全面清查、逐条盘点,以账盘物、以物盘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王广荣

副组长:杜佳伟

成  员:王小平  苗育民  王  霞  杨建林  杨亮军  

        白  飞  闫小锋  边利明  薛  鑫  陈立军

        石  创  康亮亮  刘炳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负责盘点工作。其主要职责:1.具体安排本次盘点工作,跟踪盘点实施进度;2.对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3.对盘点结果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通报。

四、报表格式

(一)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以“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中盘点单进行上报明细表,汇总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二)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待验物资的汇总表和盘点明细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五、填报说明

(一)库存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末库存)。

(二)纸质版报表包括:封面、盘点说明、汇总表及明细表,需经分管领导、站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站库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1月4日前报物资管理部,电子版报表发至邮箱876955810@qq.com。

(三)严格按照主数据物资分类标准和设备、材料、配件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汇总登记(见附件)。

六、盘点要求

(一)各站库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站库确保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与SAP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自有物资、寄售物资的盘点工作必须通过系统盘点单进行盘点。

(三)各站库负责人于12月份账期关闭后,在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盘点管理中下发盘点任务,现场必须通过手持终端进行盘点工作。

(四)报表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盘点表账面金额和数量必须和库内物资数量及财务金额保持一致,并根据库存结构进行分析说明。

(五)所有物资盘点结束后,各站库负责人必须就盘点结果签订承诺函,保证盘点结果真实。

(六)寄售物资盘点结束后必须与供应商询证确认,2021月1月10日前将确认函纸质版报物资管理部。

(七)代管物资(含账外库存)盘点结束后必须就盘点明细表与服务单位签字确认,所有代管物资必须分区摆放。

(八)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对盘点结果的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九)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盘点的站库,将处罚1000元;对于盘点结果抽查有问题的站库,处罚100元/条。

 

 

 

 

 

 

 

 

 

 

 

 

附件:1.物资盘点汇总表

2-1.自有物资库存盘点表(含榆林、榆通)

2-2.寄售物资库存盘点表

2-3.保税库物资库存盘点表

2-4.代保管物资(账内)库存盘点表

2-5.代保管物资(账外)库存盘点表

2-6.待验物资库存盘点表

3.盘点表封皮和编制说明

4-1.供应商确认函

4-2.供应商确认函明细表

5.供应站物资盘点结果承诺函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抄送:公司各领导。

陕煤化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2020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