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物资盘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站库: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优化储备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全面、准确掌握各站库库存物资基本情况和结构,确保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现将年度物资盘点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盘点范围(账务类别)
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账内库存、账外库存)、待验物资。
二、盘点方式:
全面清查、逐条盘点,以账盘物、以物盘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王广荣
副组长:杜佳伟
成 员:王小平 苗育民 王 霞 杨建林 杨亮军
白 飞 闫小锋 边利明 薛 鑫 陈立军
石 创 康亮亮 刘炳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负责盘点工作。其主要职责:1.具体安排本次盘点工作,跟踪盘点实施进度;2.对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3.对盘点结果和质量进行核实和通报。
四、报表格式
(一)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以“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中盘点单进行上报明细表,汇总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二)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待验物资的汇总表和盘点明细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五、填报说明
(一)库存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末库存)。
(二)纸质版报表包括:封面、盘点说明、汇总表及明细表,需经分管领导、站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站库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1月4日前报物资管理部,电子版报表发至邮箱876955810@qq.com。
(三)严格按照主数据物资分类标准和设备、材料、配件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汇总登记(见附件)。
六、盘点要求
(一)各站库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站库确保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与SAP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自有物资、寄售物资的盘点工作必须通过系统盘点单进行盘点。
(三)各站库负责人于12月份账期关闭后,在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盘点管理中下发盘点任务,现场必须通过手持终端进行盘点工作。
(四)报表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盘点表账面金额和数量必须和库内物资数量及财务金额保持一致,并根据库存结构进行分析说明。
(五)所有物资盘点结束后,各站库负责人必须就盘点结果签订承诺函,保证盘点结果真实。
(六)寄售物资盘点结束后必须与供应商询证确认,2021月1月10日前将确认函纸质版报物资管理部。
(七)代管物资(含账外库存)盘点结束后必须就盘点明细表与服务单位签字确认,所有代管物资必须分区摆放。
(八)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对盘点结果的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九)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盘点的站库,将处罚1000元;对于盘点结果抽查有问题的站库,处罚100元/条。
附件:1.物资盘点汇总表
2-1.自有物资库存盘点表(含榆林、榆通)
2-2.寄售物资库存盘点表
2-3.保税库物资库存盘点表
2-4.代保管物资(账内)库存盘点表
2-5.代保管物资(账外)库存盘点表
2-6.待验物资库存盘点表
3.盘点表封皮和编制说明
4-1.供应商确认函
4-2.供应商确认函明细表
5.供应站物资盘点结果承诺函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抄送:公司各领导。
陕煤化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2020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