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高速、同一路况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常常会出现“断崖式”降速,前一分钟限速120公里/小时,后一分钟变成80公里/小时,几分钟后又变成60公里/小时的路况?一些高速限速标识、限速测速设施不规范,这让司机们苦不堪言。有司机表示都不敢走高速了,因为一不小心不仅要罚款还要扣分。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限速乱象的苦日子或将到头,因为交通部对此已作出回应:重点解决高速忽高忽低问题!
点名限速“忽高忽低” 提出规范限速
在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政协冯艺东委员指出了“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的现状,提出了规范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
关于限速“忽高忽低” 的提问,交通部是这样回应的
您所说的“限速忽高忽低等问题突出,甚至同一高速公路、路况条件相似情况下,出现断崖式降速”的情况在一些区域和路段是存在的。
限速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舒适出行、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保持高速公路限速的相对稳定”的建议,应加强限速值的科学论证,在几何指标、路侧条件和运营环境等条件未有明显变化时,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宜频繁变化,以维持车辆行驶舒适、安全,提高安全水平。
关于进一步改进高速公路限速的主要措施
面对此类限速问题,交通部公路局第一时间给出了改进措施:
① 改进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设置;根据《国标》的规定,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② 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公路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解决限速值过低,限速值变化过于频繁等问题,为广大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
限速问题应学习山东,立项一年多效果卓拔
早在2018年,山东省公安厅就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对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做出了规范。
1、清理全省路面不合规限速标志,限速值与前后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应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
2、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3、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4、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时至今日,《八项措施》已实施近一年半左右时间。据了解,山东主要路面上,限速“忽高忽低”的情况已基本不存在,不少司机朋友们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