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风险是强化风险管理的基础,预防风险是风险管控最有效、最积极的手段,全流程管控是落实风险管控思想的有效途径,将风险管理意识和管控措施融入招标采购各环节。招标采购有法定的、统一固化的流程,包括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和执行等主要环节。
招标采购风险分类
第一,法律风险。参与招标的利益相关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等)在招标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如围标、串标、泄密等,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质量风险。招标方案资格审查条件、技术条件设置不合理,导致信誉差、制造能力欠缺的供应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为降低成本,在产品制造、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环节偷工减料,造成供应物资质量风险。
第三,及时保供风险。如法定招标项目发生招标失败重招,或项目招标失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造成采购周期延长,交货推迟,影响项目工期。
第四,成本增加风险。因招标方案、评标办法、最高限价等设置不科学、不合理,造成高价中标增加企业成本,或低价中标影响安全供应,造成全生命周期总成本上升。另外,招标失败一方面造成采购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工期延长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第五,信誉风险。公开招标参与招标投标的关联方多,如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必然会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招标采购流程主要风险点识别
1. 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方式选择不合规风险。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要实施依法必招。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的不合规问题,一是规避招标,需求单位或采购部门以时间紧急为由,或者采购物资是专利技术,供应资源只有一家,配套设施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等理由规避招标。二是招标方式选择不合规,依法必招物资未选择公开招标而选择邀请招标,造成竞争不足,不利于发挥充分竞争的初衷和优势。
招标条款限制公平竞争风险。招标文件中含有歧视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条款,不利于充分激发竞争和构建公平营商环境。常见的限制条款有:采购物资必须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投标人必须具备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区域的经营业绩;投标时提供特定企业或特定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无须强制资质认证的物资要求提供资质认证等。
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造成高价中标或低价中标风险。
一是对招标项目所需物资的市场资源状况和历史招标情况缺乏了解,未进行研究分析,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和能力不足,资格条件、技术条件设置过高或过低。设置过高易造成竞争不足甚至流标;设置过低易造成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在一个竞争平台。
二是市场调研、成本分析不够,最高限价设置不合理。设置过高则形同虚设,造成投标人围标抬高中标价格;设置过低则造成潜在投标人意愿不足而流标。
招标程序合规风险。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投标文件的接收、补充、修改、撤回等环节,未严格按照招投标规范操作要求执行,易造成投标人异议或投诉。
2. 开标阶段
开标、评标操作流程不规范风险。评标委员会组建和评标专家抽取范围、数量、程序不合规,指定或变相指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执行开标评标程序,对评标专家监督缺失,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泄露评标过程信息;未严格执行澄清程序,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澄清、主动接受澄清、超范围澄清等。
评标委员会不正确履职造成的风险。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家不专”;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比例不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未严格履行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标专家不诚信、不公正、不担当。
评标工作质量风险。评标委员会初评时,未能全面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件做出一一响应;评标过程中偏离了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招标异常处理不规范;评标专家履职不够,存在倾向性打分,该否决不否决,或者“抠字眼”废标;评标报告编制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等。
投标人诚信体系风险。投标人资质业绩造假、串标围标骗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招投标秩序、不执行中标结果、不缴中标服务费等。
3. 执行阶段
中标人确定风险。招标人未严格按照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结果选择中标人,未严格依据评标委员会决议确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由领导定标、会议定标等。
签约风险。未严格在规定时间内(30日),按照招标结果签约,或就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二次谈判,如改变供应商、价格、交货、技术条款或增加配件、服务等。
履约风险。合同执行管理不严格,不执行框架协议分配份额、调价机制等;未按照合同规定开展进度、质量控制,质量不达标、交付不及时;中标人将中标结果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