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
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这是金融委年内第4次就资本市场表态,连同此前3次会议表述来看,均提及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4月7日的会议提出,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4月15日的会议明确,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5月4日的会议强调,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可以看到,金融委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表述一再升级;至7月12日,金融委的表述已经由此前对财务造假等行为的零容忍上升为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
“今年以来,这是金融委第四次就资本市场表态,表明监管层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态度,也预示我国资本市场将进入严监管时代,惩处力度加大,市场化与常态化退出将成为常态化。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法律与监管,有效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这一系列的表态表明,首先要从‘零容忍’做起,从资本市场最核心的诚信体系建设当中下手,而且要真正体现出这种‘零容忍’的效果。”投资人、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程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零容忍、严打击的目的是建设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对资本市场提出了一个更高的定位;同时,也显示出资本市场对中国现在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要求不断健全和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的融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切实服务中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建设打开全面的股权融资,是非常现实的路子。而要做好资本市场,必须要做好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保证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对于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监管部门长期以来都是零容忍、强制度、严打击。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香溢融通、长城动漫、ST康美、*ST凯迪、新纶科技、金刚玻璃、*ST巴士、华信退等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处罚。
周茂华表示,正是这些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制约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事关我国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各类造假与欺诈行为。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在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方面,目前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给了我们诸多启示或教训。接下来,还应该进一步强化这些措施和行动,首要的就是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事实上,经过30年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在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管效能方面都取得重要突破。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大幅增加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会计法对会计审计业务作出了严格要求;正在修订中的刑法将大幅提高财务造假犯罪行为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金融委会议在提出和讨论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外,也给出了多项落实“零容忍”的举措。其中提到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这是一个新的提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多方共同参与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这是为了建立自上而下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包括扩大监管主体、扩大涉事责任人、扩大监管覆盖面,从严处罚、严格问责,达到杜绝资本市场乱象的目的。例如可以引入上市公司内部、律师、会计师、券商等资本市场第三方专业服务人员的外部力量,实施“有奖举报”举报,发挥社会监督等。
他表示,通过这种联动式监管,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净化资本市场是一场持久战。周茂华表示,接下来最重要的还是各个环节落实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责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另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加快对外开放,国际与国内投资者双向投资越来越频繁,这就需要加强各国监管协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便于监管层有效执法。
宋清辉表示,只有对实施资本市场违法犯行为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加大对财务造假等相关资本市场违法犯行为刑事追责力度,才能够最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秩序,营造诚信的证券市场投资氛围。这将对净化资本市场影响深远,预计未来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犯行为的打击力度会越来越大,巨额罚款、高额赔偿等或将成为证券市场执法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