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网络货运时代来临。
目前,共有山东、黑龙江、山西、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江苏、甘肃、宁夏、河南、陕西、新疆、海南18个省,天津、重庆两市出台了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各省市表述略有不同,具体以各省文件为准)。从各省实施细则看,受理及证件下发部门: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审核部门:线上服务能力由县级进行形式审查,市级汇总,省级终审。资质要求:一、线上服务能力: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或EDI)2、取得等保三级备案(最低)3、接入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3、符合交通部《服务指南》规定的平台功能二、申请许可证资料:1、网络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流程:县级受理申请、省级出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人凭认定结果向县级部门申请证件、县级发证。
各省公布网络货运试点企业名单(部分) 广西网络货运试点企业1、广西联帮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网络货运试点企业2、天津吉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G7)3、天津长久智运科技有限公司4、铁铁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山东网络货运试点企业5、山东万和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6、山东云顺科技有限公司7、山东地势坤物流有限公司 河南网络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8、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9、安行智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10、中原大易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网络货运试点企业11、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各省网络货运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可点击查阅)
【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关于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江苏】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转型升级促进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公开征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