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市场营销部 发布者: 时间:2020-10-19 点击:32次
【普法课堂】驾驶超员面包车,会受到哪些处罚?
事件经过:9月24日晚,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韦庄中队民警夜查巡逻至108国道114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E98XXX号五菱面包车车厢内挤满了人。经检查,驾驶员杨某持C1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且全是成年人。
法律法规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员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超员超载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将乘车人转运。
交警安全提示: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载、超员。出行群众不要乘坐超员车,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