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指那些“明知有危险却仍然去做”的行为。大多数的违章操作都属于习惯性违章行为,在引起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中占有很大比例。
美国学者迈克尔.莱文在《破窗》管理理论一书中提出:如果一座建筑内一扇窗户破了却无人理会,很快这里其他的窗户都会坏掉。因为,“破窗”暗藏一种信号:建筑的所有者或是使用者并不在意窗户是否破损——这里管理混乱,人们被动消极。
“破窗”理论旨在说明,那些看似细微且无伤大雅的错误,倘若未予及时纠正,将引发严重的问题。而习惯性违章正是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的行为。
为什么会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主要是存在着侥幸心理,伤害事故是一种小概率事件,一次或多次不安全行为不一定会导致伤害。于是,一些员工根据习惯性违章行为也没有受到伤害的经验,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出事故,或者得出了“这种行为不会引起事故”的结论。再者就是省事心理,人们总是希望以最小的能量消耗获取得最大的工作效果,这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一种心理习惯。省事心理表现为嫌麻烦、怕费劲、图方便,或者有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由于省事心理作祟,操作者可能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或不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而引起事故。
安全管理最终的落脚点在现场操作的员工身上,如若现场管理混乱、现场操作无序,必定会引发“行为性风险”。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源自于对微小过失的忽视。习惯性违章给家庭、社会带来的惨痛教训已屡见不鲜,而剖析事故的原因,却是由于麻痹、无知和不经意间的小小过失,这的确让人痛心疾首。
因此要在问题最容易解决的时候开始动手,采取积极的态度修补安全中的“破窗”,培育员工“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安全”的安全理念, 使员工从被迫的“要我遵章”转入到自觉的“我要遵章”的状态中来,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杜绝违章的目的。
如果我们把为了安全而采取的一切举措称之为“善”,把“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称之为“恶”,那么是否也应该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