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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党群工作部      发布者:     时间:2019-11-28     点击:102次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彬长分公司 廉洁风险防控六项管理制度(试行)

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廉洁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建设,根据集团纪委《关于深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教育、决策、监督、执行、预警、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以下六项制度。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试行)

一、制定并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计划,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公司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二、公司中心组学习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中积极带头,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做好学习笔记,参加学习研讨和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以及相关的教育活动,为确保开展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提供组织和形式上的保证。

三、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党课制度, 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洁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或者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专题讲座。从制度上保证“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带头讲、讲好廉洁风险管理教育党课,发挥党课的影响力和“一把手”的表率作用。

四、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洁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公司党群工作部每季度通报学习进展情况,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位。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决策(试行)

一、正确决策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科学民主决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决策中应坚持扩大民主,依法决策,使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做到决策权责统一。

二、公司党委会议主要决策党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包括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党员的奖惩。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事前沟通达成一致,使决策事项符合党章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 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决策重点工作部署、重要财务开支和人事任免、奖惩、干部调出、调入等廉洁风险防范事项,决策中坚持民主作风,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在尊重事实、客观调查基础上,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 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四、调查研究是决策活动的基础性环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不深入调研不决策,大兴调研之风,在进行决策前,必须深入调研, 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

五、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充分讨论作出决策。在征求意见及决策过程中倾听少数人意见。

六、对重大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实施听证和公示制度,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决策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贯彻执行。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试行)

一、科学决策是基础,执行是关键。通过决策和制度的执行,发挥出决策和制度的保障、制约和督导作用,更有助于提高履职能力, 提升服务水平,防范内部风险。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增强可行性和准确性。

三、落实执行责任制,提高执行意识。执行中应分解任务、明确


责任、理清层次、抓住重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着力提升领导负责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行“全员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人人执行制度不折不扣。

四、健全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强化执行纪律,利用各种手段激发执行者,强化他们的正确行为,引导他们将潜能变成显能,进而转化为效能。

五、对执行不力者要追究相关责任,鼓励遵章守制者、教育有章不循者、震慑职务犯罪者,促进制度落实。进行责任追究要注意:以执行的制度作为检查的依据,避免检查中的人治行为;对被检查者应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公开的责任追究,发挥责任追究的作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除责成纠正外,对负有责任者必须以通报、年终考核降低等次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违纪或法律责任,切忌搞“下不为例”等形式主义的批评教育;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监督检查者的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敢于发现问题、暴露问题。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试行)

一、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监督旨在降低风险,维护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是开展监督最基本的原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监督教育系统一切事务。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员和党支部之间依照党规党法所进行的相互监察与督促的活动,有助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制约、规范党内监督对象。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围绕着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基本方面展开。党员干部是监督主体,应该履行或正确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或责任,主要对党支部和行政办公会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监督涉及到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方方面面,内容极为广泛。做好监督工作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使监督取得实效。

四、实现监督的有效形式,应探索监督的思路,把握监督的规律


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决策的有关情况必须公开,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报告和解释;通过“舆论监督”、“信访处理”、“明察暗访”等制度。帮助发现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依法办事,有无失职、渎职甚至腐败现象。监督中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信访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向相关部门、个人及时发出《廉洁风险警示提醒书》附件 1;《廉洁风险诫勉谈话告知书》附件 2;《廉洁风险问责整改通知书》附件 3。

实行警示提醒制度。针对过程监控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问题,通过警示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发出《廉洁风险警示提醒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做出说明,把廉洁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实行诫勉纠错制度。对于警示后仍未改正,或涉嫌腐败行 为正在发生但尚未造成危害的,及时发出《廉洁风险诫勉谈话告知书》, 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诫勉纠错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纠正 期限。诫勉对象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制定自我纠正措施,并及时报告纠错情况。

(三实行问责整改制度。对诫勉谈话仍未改正,并有明显错误行为等现象,但不构成违纪违规问题的,发出《廉洁风险问责整改通知书》,督查整改问题,控制风险后果。整改对象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主动纠正错误行为,消除后续或更大的危害。整改不达标的进行组织处理。

(四坚决执纪问责。对已经发生腐败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或 严重影响的,要按照党政纪条规进行严肃查处。对疏于监管、隐瞒廉 洁风险信息以至于造成重大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在监督中,应受到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与工作的积极性,以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罚制度(试行)

一、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罚,是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工作方针,防范和减少廉洁风险的有力举措。通过全面的预警机


制,强化廉洁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的管理监督, 促进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在科学、规范、廉洁中运行,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廉洁预警制度的实施,应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在公司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公司纪委协调公司领导成员和各部门、各支部组织开展。按照对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站点中心进行管理, 多头预警,层层保障。必要时对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公司纪委对公司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实施预警。

三、实施廉洁预警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单位或所属人员有可 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或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今后防范制止的,应实施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 体实际,采取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洁谈话、学习教育、加 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报告制度、检查或监察等可行措施。

四、廉洁预警的实施,启动预警机制,实施预警措施,反馈落实情况。因实施廉洁预警制度不力,致使公司或所属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廉洁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

廉洁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一、为落实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监管,纠正偏差;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为“三诫勉”,通报批评,岗位处理,纪律处分。

1、“三诫免”。即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由岗位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提醒、批评教育、诫


勉谈话、责令写书面检查、督导改正错误等。

2、通报批评。即通过公开通报或党内通报等形式在党委内部进行批评。

3、岗位处置。即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或岗位调整的处理。

4、纪律处分。即涉及违纪违法的,将按有关规定立案查处。 四、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有关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 不贯彻实施的。

2、责任领导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洁情况不经常了解掌握,实时监控,发现问题不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的。

3、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 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 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

6、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洁问题、监管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