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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资管理部:675份
  • 财务资产部:275份
  • 物资采购部:719份
  • 党群工作部:416份
  • 市场营销部:458份
  • 综合管理部:524份
  • 其他部门:41份
发布单位: 党群工作部      发布者:     时间:2019-11-28     点击:117次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彬长分公司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节假日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治理,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主要指纪检监察部门在元旦、春节、

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分公司党委、纪委通过口头提醒、下发文件、召开专题提醒会议、主要领导谈话、统一制作和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廉政提醒活动。

第三条 廉政提醒的主要对象:

(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

(三)其他需要提醒的人员。第四条 廉政提醒的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物资采购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要求;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集团有关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有关要求;

(三)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

典型案例;

举报方式。

第五条 在重大节假日前夕,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有效载体将提醒内容传达至被提醒对象。

第六条 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廉政提醒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第七条 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工作由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统筹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