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若制度,是分公司员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每一位员工需向公司做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 安全承诺书由分公司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第四条 各级负责人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第二章 安全承诺
第五条 安全承诺内容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行分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主动接受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掌握应急逃生技能。
(六)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第七条 新员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员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第八条 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分公综合部存档。
第九条 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
第四章 安全承诺的要求
第十条 分公司分管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综合部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违反承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