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部门公开 >> 党群 >> 党群工作部

总计709份;点击21144次

  • 综合部:709份
// this.scrollBoxHeight = this.scrollBox.clientHeight; //类的调用方法,可多个
发布单位: 秦安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23次
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党员承诺践诺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形式,是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抓好党员承诺践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内容

要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员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与党员自身的岗位职责、对自己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对加强自身建设、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与积极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进行承诺践诺。

    二、承诺方式

一是提出承诺。承诺要在每年年初提出,党支部要对党员承诺进行审核。

二是公开承诺,党支部要把党员承诺的事项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履行承诺。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党支部要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

四是评议承诺。要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考评等方式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年底撰写“践诺自查报告”),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超。领导考评要肯定成绩,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检查考核

支部对年度承诺践诺的评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党员承诺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进行反馈,也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之于众。支部要将党员承诺践诺的考核结果作为党员积分制考核中评优选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