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分定期、不定期和专题巡视。
第三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互动包括对公司所有把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部门进行巡查。
第四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业务部分。包括合同、款项回收、招投标等。
2.生活福利部分。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员工生活、职工福利使用个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资金使用情况等
3.经营管理部分。包括年度经营方案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等。
4.企业文化建设部分。包括企业精神文化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职工方素质工程开展情况、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等。
5.民主管理部分。包括职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职工代表提案落实、企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人员组成,坚持三方原则,即:职工代表、工会、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其中以职工代表为主。
第六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由工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协助,各检查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方法是:采取听、看、查、议、评。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受检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对所听、看、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
第八条 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的步骤是:
1.调查摸底。首先对本单位各项管理及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找准目标,明确重点。在此基础上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内容及重点。
2.制定方案。结合受检对象的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确定时间、地点、内容,并做到人员落实。
3.选派代表。根据受检内容,认真挑选职工代表,把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代表选出来,组成若干小组进行巡视检查。
4.召开预备会。代表选出后,要召集代表和有关人员开好预备会。会上要讲清意义、巡视检查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时通过通知受检部门做好安排。
5.巡视检查。按计划安排,组织职工代表对受检部门进行巡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1-2次。
6.评议阶段。职工代表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当场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意见反馈。对职工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一般反馈时间不超过15日。
8.总结通报。每进行完一次巡视检查活动,都要作出书面总结,好的给与表扬,差的提出批评。
第九条 本机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解释权归公司工会。
第十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