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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秦安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25-04-05     点击:25次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全员保密意识,规范保密工作管理,提高保密防范能力,预防保密信息泄露,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保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上级印发的保密文件、公司保密文件、过程控制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评价报告及有关安全评价活动的信息和经营方案、财务预算等;委托方的保密性资料和信息包括:委托方的项目资料及其有关生产工艺、关键技术和生产经营状况等。

第三条  凡涉及接触保密文件、资料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电报、网络、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与保密有关资料文件;不私存保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积极参加公司保密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保密意识;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第四条  保密文件、资料管理

(一)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一律由专人承办。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二)保密文件印发程序。文件印制申请与审批,需要印制保密文件的部门或个人向综合部提交印制申请,明确文件的密级、印制数量及用途等关键信息。综合部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印制需求符合保密规定,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专人负责印制。印制完成的保密文件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文件名称、密级、印制数量、发放范围等信息。

(三)保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保密文件、资料要交专人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五)查阅保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六)复印保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复印的保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复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七)对发出的保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进行回收和销毁,由保密人员亲自销毁,并建立台账。

(八)发送新闻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稿件中,凡涉密的相关数据资料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附则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