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秦安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112次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物资集团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物资的保管、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等。
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应制定应急物资目录,管理和协调物资的使用登记,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根据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配齐相应的应急物资。
第四条 应急物资储备类型主要针对公司办公场所应急抢险所需物资。
第五条 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公司安全投入费用列支。
第六条 由公司安全专干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所有应急物资集中统一保管,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负责物资的领用和归还登记工作,负责定期对物资检查和保养。应急物资严禁个人私自用于日常工作,只有发生突发应急情况下方能使用。
第七条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进行应急演练时,安全专干按照应急预案规定,为救援人员及时提供应急物资,并做好记录。同时在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负责收回物资,并对物资进行清点,对已消耗的物资重新进行补充。
第八条 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并定期对物资储备进行公开。
第九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