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辨识公司存在的危险因素,分析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及严重程度,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预防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分析和评估。
第三条 安全风险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当生产工艺、设备、环境变更后,应立即组织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旭
副组长:刘晓龙
成 员:陈迎辉、赵明辉、曹会侠、刘楠、李磊、田昆、杜晓芳、宋子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及物资集团相关标准。
2.组织开展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评估事故风险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积极对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全员防范意识。
4.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增强风险辨识能力,提升职工风险防控水平。
5.研究决策安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评估程序
1.安全风险评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集领导小组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讨论,辨识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
2.分析各风险点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评估事故风险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3.根据各风险点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 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领导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安全风险评估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同时积极发言讨论,为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言献策。
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风险分析会议内容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完善编制程序。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2.不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