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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陵分公司:624份
  • 综合管理部:98份
  • 市场部:47份
  • 经营部:296份
  • 二号煤矿供应站:25份
  • 材料采供部:6份
  • 一号煤矿供应站:12份
发布单位: 黄陵分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19-05-23     点击:101次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黄陵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关于调整群安员、青年监督岗员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夯实公司安全发展基础,增强和提高全民安全管理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安全生产理念,在安全管理中彰显群安员、青年监督岗员的群众监督作用,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群安员、青年监督岗员进行调整,现调整如下:

一、群安员

     史俊波     杨小锋     张成磊

二、青年监督岗员

蔡迎涛

三、群安员职责

1、督促和协助部长、站、班组对本部室、站、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现场、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知情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2、积极参加群安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安全知识业务培 训教育,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协助做好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工作。  

3、监督作业现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室、站、班组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度等情况,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为部室、站、班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  

4、敢于坚持原则,及时抵制或制止作业现场的各种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本单位值班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发现作业现场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 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部室负责人、站长、班组当班班长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协助做好安全疏导工作。  

 6、本部室、站、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有权监督检查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8、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安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或申诉。

四、青年监督岗员职责

1、在“青安岗”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对各部室、站、班组的安全工作行使群众检查、监督权,为施工安全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2、接受公司安委会的业务指导,参加安委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安全监督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规程、条例和安全生产指令、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本区域安全负责。 

4、有权对所辖区域、部室、站、班组、员工个人执行施工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作好详细记录。 

5、负责对所辖区域作业现场的围护结构、支撑体系、起重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和设备、设施的防坍塌、防高空坠物、防碰撞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限期有整改,并作汇报和记录。 

6、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部门组织的安全自查。 

7、深入现场、联系实际,收集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握安全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 

8、认真学习并带头遵守各种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不违章,不蛮干,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9、对拒不接受安全监督,坚持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部门或个人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建议。 

10、认真及时负责的完成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0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