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综合管理部 发布者: 时间:2019-08-19 点击:35次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黄陵分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黄陵分公司
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理念,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环保生产目标,现按照物资集团关于安全环保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二条 考核范围包括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检查小组负责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 考核体系与考核内容
第五条 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体系包括质量标准化、双预防机制建设、业务工作、安全基础考核、(库房)质量标准化考核。
第六条 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制度等执行情况。
(二)物资集团、公司确定的安全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双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四)其他业务方面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七条 质量标准化、双预防机制建设、业务工作考核共计100分,公司各部门均参与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质量标准化考核项。
第八条 安全基础及库房质量标准化参照物资集团考核标准执行。安全基础考核800分、(库房)质量标准化200分,仓储中心参与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安全基础考核项。
第九条 公司每月25日开展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考核方式采取看资料,查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