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保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有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事故应急响应实行二级响应机制。
1、一级响应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发生影响严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2、二级响应: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第二条 根据响应级别,现场救援行动实行分级指挥和领导:
发生I级(较大)事故时,在启动自身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刻按照程序向上级集团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外部救援力量帮助。
公司发生Ⅱ级(一般)事故时,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按照相应程序,向上级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视事态发展请上级做好启动Ⅰ级预案的准备。
第三条 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 项目总监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的中心机构,负责各类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a、组织本公司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b、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c、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d、负责审定应急费用;
e、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日常管理、调配、补充和更新;
f、负责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相关应急组织及应急救援协议单位的信息沟通。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对本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发生时,担任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日常应急管理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组长不在时,代行组长职务。
(4)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a、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信息传递、接收和处理,确保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相关应急组织及应急救援协议单位的信息畅通;
b、实施24小时值守电话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c、应急事故发生时,协助总指挥调配应急力量和物资;
d、跟踪并详细了解事故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 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第五条 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第六条 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第七条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第八条 各项目监理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第九条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公司按照应急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事故分为I级(较大事故)、Ⅱ级(一般事故)。
第十条 事故预警的条件
(1)各监控系统、值守人员、作业人员发现办公场所触电、发生火灾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区域环境的事故或可能发生时,即可启动事故预警;
(2)适时关注本地信息传媒,了解天气、社会动态,对可能突发的自然灾害(大风、暴雪、地震等)和社会公共事件,可能导致本公司发生人身伤害或者是影响区域环境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启动事故预警;
(3)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条件。
第十一条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第十二条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发布或者解除。
第十三条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四条 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陕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