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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管理部:584份
发布单位: 监理公司      发布者:     时间:2024-07-04     点击:115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

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

二、管理职责

2.1综合管理部参与(负责)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采购)

2.3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 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3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综合管理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4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5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3.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