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虑于微、防于小、杜于渐、作于细,是中华文化中修身律己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既要把好大节,也要管住小节,在每一件细微小事上锻造磨砺,在持之以恒的淬炼中不断完善政德修养。
“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事物的演变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轻到重、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记载,北宋名臣张咏在湖北做县令的时候,发现一个管钱的小吏,偷了一枚钱藏在头巾里带出库房,于是令打板子作为惩戒。岂知小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咏毫不犹豫地拿起朱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然后斩了他的头。这里,我们姑且不谈张咏“一钱诛吏”是否过于严酷,单论他提出的“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的确发人深省。“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等到“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
无独有偶。唐德宗时,宰相陆贽清廉正直,从不接受下属的礼物。唐德宗认为陆贽“清慎太过”,就劝他对别人的馈赠“一皆拒绝,恐事情不通”,像马鞭、鞋靴之类的小物件“受亦无伤”。陆贽上书说,“为官受贿,大者,忘忧国之诚;小者,速焚身之祸。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币帛;币帛不已,必及车舆;车舆不已,必及金璧”,最终就会“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相反,康熙治吏有个颇为荒谬的论点,“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也”,于是“上以贿求之下,下以贿献之上”,导致形成贿赂公行的不良风气。由此足见,轻视小节、放纵小节,必然愈演愈烈,让小问题坏掉大风气。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小节不可小瞧。对待小事小节稍有不慎、稍有不拘,往往可能“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有的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正是认为小节无伤大雅、不足挂齿,从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拿一点开始,继而胆子越来越大,一步步由“一日一钱,千日一千”发展到“百千万贯犹嫌少,堆积黄金北斗边”,由胆战心惊的小贪走向肆无忌惮的大贪、甚至无所不取的狂贪。大量案例警示我们,一个人在小事小节上不过关,也很难在大是大非上站得稳。党员干部一定要见微知著、见端知末,从小违规、小问题上看到其“累积效应”带来的大后果,做到“惴惴小心,如临于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守住心灵的“防护堤”。
于细微处见精神。对党员干部来讲,做到修身律己、干净干事,无论小节与大节、小事与大事,在本质要求上都是一致的。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体现人品、彰显党性、反映作风。群众对党员干部操守品行的评价、对党风政风的评价,也往往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情判断的。不把小事当回事,迟早要出大事。党员干部无论是修身养德,还是履职干事,都要从细枝末节的小问题、小事情上严起,始终做到小节不失范、细行不偏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