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委会主要负责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公司办公区域包括:自强西路办公区,咸阳项目部、榆林项目部、陕北项目部办公区。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应对消防设施的配置和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具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七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管理预案,按照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九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条:会议室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及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印鉴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盖章人员按印章使用审核程序,规范用印。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在停放车辆时,应将车辆停放至指定车位,并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四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六条:不得在办公区域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备、电灯、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五章 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八条:公司安委会应定期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