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属各部门、站库: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站库库存物资基本情况和结构,确保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现将半年度物资盘点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盘点范围(账务类别)
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账内库存、账外库存)、待验物资。
二、盘点方式
全面清查、逐条盘点,以账盘物、以物盘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王广荣
副组长:杜佳伟
成 员:王小平 苗育民 王 霞 杨建林 孟学东
杨亮军 白 飞 陈立军 薛 鑫 边利明
石 创 康亮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负责盘点工作。其主要职责:1.具体安排本次盘点工作,跟踪盘点实施进度;2.对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3.对盘点结果和质量进行核实。
四、报表格式
(一)自有物资、寄售物资以“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中盘点单进行上报明细表,汇总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二)保税库物资、代保管物资、待验物资的汇总表和盘点明细表按照统一格式上报(详见附表)。
五、填报说明
(一)库存基准日:2020年7月13(星期一)日下午6点。
(二)纸质报表包括:封面、盘点说明、汇总表及明细表,经分管领导、站库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站库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物资管理部,电子版发至876955810@qq.com邮箱。
六、盘点要求
(一)各站库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站库确保“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与SAP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自有物资、寄售物资的盘点工作必须通过系统盘点单进行盘点。
(三)各站库负责人7月13日下午6点在“西煤云仓”仓储管理系统盘点管理中下发盘点任务,现场通过手持终端进行盘点工作。
(四)寄售物资盘点结束后必须与供应商询证确认,2020月8月10日前将确认函报物资管理部。
(五)报表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盘点表账面金额和数量必须和库内物资数量及财务金额保持一致。
(六)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在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对盘点结果的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七)代保管账外库存必须和服务单位沟通,确定账务管理方式及领用流程。
(八)所有库存必须做到有物必有账、有账必有物。
(九)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盘点的站库,将处罚1000元;对于盘点结果抽查有问题的站库,处罚100元/条。
附件:1.物资盘点汇总表
2-1.自有物资库存盘点表(含榆林、榆通)
2-2.寄售物资库存盘点表
2-3.保税库物资库存盘点表
2-4.代保管(在账)物资库存盘点表
2-5.代保管(账外)物资库存盘点表
2-6.待验物资库存盘点表
3.盘点封皮及编制说明表
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