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调度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安全生产调度系统快速、高效运转,提高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安全生产调度组织、督办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公司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完成,根据物资集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站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调度室,调度室设在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部长兼任调度室主任,物资管理部调度员负责调度督办具体工作。
第四条 调度室职责
(一)负责以下调度督办工作:
1. 负责重点物资到货情况;
2. 负责紧急物资(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到货情况;
3. 负责用户对物资质量、价格、服务等投诉的处理情况;
4. 负责服务单位年度专项项目督办,跟进落实,每月底向公司领导上报专项项目最新进度;
5. 负责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重大事件的调度。
6. 负责领导催办其他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负责定期召开调度例会,撰写、下发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会议纪要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督办工作的立项、协调、反馈、责任追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调度
第五条 榆北煤业公司、陕北矿业公司调度室安排的催到货信息及其他有关物资供应信息,接受任务的人在安排任务的同时必须将信息反馈至调度员,调度员应跟踪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完成后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各单位调度室。
第六条 各矿业公司催到货信息及其他有关物资供应信息,接受任务的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至调度员,调度员应跟踪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将调度进度反馈给各矿业公司,任务完成后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各矿业公司相关部门,并将调度信息存档管理。
第七条 调度室要做好物资质量、价格、服务等投诉的处理跟踪,并对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方做出反馈。
第八条 紧急突发事件
公司所属各单位遭遇突然发生的,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化,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和安全生产的紧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必须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将事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详细情况反馈至调度员,由调度室统筹安排,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形成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第九条 周简报
调度室定期收集重要信息,并将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每周编制公司周简报,上传至公司办公QQ群。
第四章 调度例会
第十条 调度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14:30时,遇节假日推后至收假后及时召开。会议由物资管理部主持,公司领导、各部门正副职人员、各站库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 调度例会内容:物资管理部通报上周调度工作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督办工作进度;各部门汇报未完成工作原因、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二条 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如不能参会时需向物资管理部、分管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贯彻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物资管理部于每周二上午将会议纪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月度例会会议纪要上传OA,周例会会议纪要上传至公司办公QQ群,并跟踪落实所安排工作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三)每月28日前,各部门、站库将本月《月度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1)报至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司领导电子邮箱或QQ。
第五章 督办
第十三条 督办范围
(一)未按时完成的物资供应业务(计划、采购、出库、结算等)。
(二)调度例会、重要专题会的决定或各部门、站库提出需要紧急办理的重要事项。
(三)公司年度全面预算中的各项重点工作项目。
(四)公司领导安排的督办事项。
(五)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职责任务
(一)对各部、站库门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各部门、站库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二)对月度例会、重要专题会的决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和任务进行督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快解决落实,落实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督办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督办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客观地反应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认真严肃,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办事项要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分管领导要重视,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落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公司或各部门、站库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对领导决策、有关会议决定等要求督办的工作进行立项督办。
(四)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五)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公司和各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督办工作程序
(一)立项。将应进入督办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站库,明确事项的内容及要求,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交办时间、完成时限等,下达《工作任务督办表》(详见附件2)。对年度全面预算中各项重点工作项目、重大、紧急、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周督办中拖延时间太长、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督办项目,下达《重点工作督办表》(详见附件3),物资管理部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分解立项应突出重点,对任务、责任、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二)督办。物资管理部在调度例会次日将《工作任务督办表》通过公司QQ群下达,并按照督办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各部门、站库要每日汇报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期完成的督办工作要说明原因。对影响全局的重点要集中力量督查,对周期较长的任务要分阶段跟踪督办,对紧急事项要及时督办,对临近规定时限的工作要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协调。一般性问题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协调,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物资管理部向公司领导汇报、解决。
(四)延期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主办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向物资管理部递交《督办工作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
(五)反馈。督办工作责任人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物资管理部、公司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工作遵循“有变动即复命”,责任人要在督办事项有变动或任务时间过半时,向物资管理部、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如不能按期完成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解决的措施和预计完成的时间,不得任由时间拖延和事态严重化。
(六)责任追究。对不能按期完成督办工作,又无正当理由或未做说明的,物资管理部根据制度处罚,重大工作项目加重处罚。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
(一)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督办工作且未向物资管理部、分管领导及时反馈的,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500元。未按期完成的督办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重新确定完成时间,延期两次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加倍处罚。
(二)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重点督办(总经理签发)工作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公司分管领导500元。
(三)物资管理部督办不力造成工作延误、没有对未按期完成督办工作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处罚物资管理部直接责任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重点督办工作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
(四)物资管理部负责开具罚款单,综合管理部根据罚款单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份工作计划表 | ||
部门、站库: | ||
序号 | 项目 | 备注 |
一 | 本月工作完成情况 | |
1 | ||
2 | ||
…… | ||
二 | 创新亮点做法 | |
1 | ||
2 | ||
…… | ||
三 | 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 |
1 | ||
2 | ||
…… | ||
四 | 下月工作安排 | |
1 | ||
2 | ||
…… |
附件2
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任务督办表
序号 | 督办内容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督办下达时间 | 要求完成时间 | 实际完成时间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附件3
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工作督办表
序号 | 督办内容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督办下达时间 | 要求完成时间 | 实际完成时间 | 工作进度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附件4
督办工作延期申请书
物资管理部:
我部门(站库)在《周调度督办表》/《重点工作督办单》中,第*项工作任务******,现由于******等原因,无法按照限定时间完成,现向物资管理部申请任务延期,建议将该项目办结时间延迟到*年*月*日。
特此申请。
申请部门(站库):(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