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会议纪要
第15期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9日
物资采购评审结果定标会议纪要
2020年3月24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宜集聚组织会议,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通过网络在线办公召开了物资采购评审结果的定标会,会议评审了物资采购部负责人任越关于公司2019年委托秦源大部件采购商务谈判等采购项目结果的汇报。会议对上述汇报的项目评审结果形成如下定标意见:
一、2019年委托秦源大部件采购商务谈判
(一)曹家滩矿“皮带输送机滚筒”(3种、3件)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不含税金额为3150000.00元,交货期为订单下达后6个月内到货。
二、第四批国产化配件商务谈判项目
(一) 国产化采煤机机械、电气类配件(共467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西安思匠德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4717410.00元。
(二) 国产化采煤机及泵站配件(共65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陕西华锐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2307114.00元。
(三)国产化采煤机及连采机齿轮等配件(共77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鄂尔多斯市神传矿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583895.24元。
(四)国产化采煤机耐磨套等配件(共11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陕西赫力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47516.00元。
(五)国产采煤机变频器、滑靴等配件(共2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陕西创万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80000.00元。
(六)国产化采煤机及连采机调整垫、销轴等配件(共48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福建泉州市神华机械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03410.14元。
(七)国产化采煤机及泵站液压接头配件(共40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山西长河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5345.51元。
(八)国产化采煤机控制电缆及喇叭嘴(共16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乐清市矿用设备厂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09678.60元。
(九)国产化采煤机密封类配件(共8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烟台润蚨祥油封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753.00元。
(十)国产化采煤机齿轮类配件(共2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79460.00元。
(十一)国产化采煤机支撑滑靴(共1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陕西新科矿场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补充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8000.00元。
(十二)国产化泵站阀类配件(共6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38529.00元。
(十三)国产化采煤机滚筒(共2种)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与徐州中矿汇弘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度框架协议,协议不含税单价合计为1815000.00元。
三、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年度框架条款变更协议
同意对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年度框架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将“第三条 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产品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更改为“易损件无质保期,其它配件质保期详见附件”(见会议纪要附件资料)。
(二)将“第九条 付款方式:出卖人依据买受人的到货验收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买受人处挂账后三个月支付90%货款,质保期满后次月支付10%质保金。支付货款时以陕煤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更改为“出卖人依据买受人的到货验收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90%货款,质保期满30天内支付剩余10%质保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三)删除“第十条 违约责任”。
四、天津艾柯夫采矿技术有限公司和久益环球(包头)采矿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通用协议
同意与天津艾柯夫采矿技术有限公司和久益环球(包头)采矿设备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通用协议,协议付款方式为预付100%货款,其中天津艾柯夫采矿技术有限公司为现金结算,久益环球(包头)采矿设备有限公司为现金或半年内银行承兑。
五、2020年榆林化学吊装卸业务及曹家滩、小保当供应站井口超市后续工程
(一)榆林化学项目部吊车租赁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神木市皓宇劳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含6%增值税金额为39000.00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结算(电汇)。
(二)曹家滩供应站井口超市后续工程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陕西鑫聚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含3%增值税金额为130000.00元,付款方式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开票挂账付90%,留10%质保金(电汇)。
(三)小保当供应站井口超市后续工程
同意按谈判结果,确定“陕西鑫聚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含3%增值税金额为150000.00元,付款方式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开票挂账付90%,留10%质保金(电汇)。
附件:2020年第7次定标会汇报材料(内含谈判报告及矿业公司定标函)
出席:柯尊海 王广荣 贺卿堂 万朝气 杜佳伟
花仁武 史念海 陈文敏 王小平 苗育民
任 越 樊江涛 李 晨
分送:公司各领导,各部门、站库。
陕煤化物资集团榆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0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