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
文件
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
关于印发《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抄送:中心各领导,归档(2)
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综合部 2017年5月23日印发
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中心的贯彻执行;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把关、监督落实;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中心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及群团工作。
第三条 议事原则
(一)发挥核心作用原则。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大事、抓重点,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群众路线原则。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做到厂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第四条 议事范围
(一)中心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计划。
(二)中心重大业务项目签订、基建项目施工及预决算方案制定等。
(三)中心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四)中心职工薪酬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和监督。
(五)中心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社会责任等采取的重大措施。
(六)提交职工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中心需要决策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 议事规则
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需要做出决议或讨论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支委会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必要时可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委员要提前充分沟通,交流意见,会议要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第六条 议事决定的执行
经支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以党支部名义形成文件,由支部书记签发。
中心各部门负责抓好决议的落实,并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各自执行的情况。
决议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召开支委会进行复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第七条 议事纪律
支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每个支委委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果个人意见和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必须坚决服从集体决定。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全体支委委员必须共同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第八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