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运营中心 支委会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25     作者:

资产运营中心党支部

支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运营中心党支部支委会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章,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资产运营中心党支部支委会议、支委扩大会议。

第三条 支委会议事通过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支委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 支委会议事内容主要是指对资产运营中心的“三重一大” (中心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及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制定相关的制度或措施。

(二)中心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事项。

(三)中心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意识形态工作。

(五)中心安全环保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

(六)中心发展党员及任免干部工作。

(七)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 支委会议的议事流程

第六条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会议议题可由支委委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八条 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通知支委会成员。

第九条 会议召开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首先应核对实际参会人数是否符合议事规则要求,确定满足要求后宣布会议开始。

(二)支委会议有多个议题的,应按照议题顺序逐个进行,做到一事一议。原则上不得临时增加议题,尤其不能临时动议重要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对于需要传达学习的有关讲话、文件、会议精神,由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人员领学。

(四)对于需要审议有关内容的议题,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负责相关事项的委员或相关部门汇报,并说明前期征求意见情况。

2.列席人员,针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

3.支委班子成员研究讨论。

4.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对提出问题进行解答。

5.主持人提炼总结议题的修改意见。

6.表决必须由支委委员进行。

第十条 支委会审议事项表决原则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委员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

(二)分别有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举手表决;
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三)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

(四)支委委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报告

第十一条 支委会议后要应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附件1),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纪要草拟,党支部书记签发。

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会议纪要

 

 

 

附件1

中共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运营中心支部委员会

支委会会议纪要(模板)

 

xxxx年x月xx日,党支部书记xxx主持召开支委会议,xxx支委委员参加会议, xxx等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xxxxxxxxx,同意xxxxxxxxx,要求xxxxxxxxx。

二、会议同意xxxxxxxxx,要求xxxxxxxxx。

 

参会人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缺席人员

xxx(原因)

列席人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